学生成长
作者:聂星 文章来源:工会 发布时间:2012年10月9日 阅读次数:1591
学校各工会小组:
根据长妇联字〔2012〕9号《关于在全市开展创建万户“文明和谐示范家庭”并评选表彰百户“五好文明家庭”活动的意见》的精神,现将芙蓉区教育局评选推荐“文明和谐示范家庭”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参评对象:局属各单位在职职工中符合条件的家庭
二、评选标准:
1﹒遵纪守法,热心公益好
2﹒学习进取,爱岗敬业好
3﹒男女平等,尊老爱幼好
4﹒移风易俗,优生优育好
5﹒勤俭持家,保护环境好
三、申报推荐要求:
1﹒各工会小组要在广泛开展“五好文明家庭”创建活动的基础上组织评选推荐工作。可采取个人(家庭)自荐、群众评议、工会小组推荐的办法。近三年已经被评为局级以上各类“文明家庭”的职工家庭本次不参加局级评选。
2﹒各工会小组最多可推选一户家庭参评学校“文明和谐示范家庭”。凡被推荐的“文明和谐示范家庭”需填报一式一份表格(附件推荐表),于
3﹒学校将择优推荐一户家庭到教育局妇联参加评选。
湘一芙蓉中学工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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